文章摘要:各政工职评办公室于10月8日至15日将评定晋升思想政治工作高级专业职务人员,省政工职评办关于报送2014年度政工专业职务申报材料通知
关于报送2014年度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有关企业、省直有关部门政工职评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2014年度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工作,现将申报材料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申报条件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山东省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工作暂行规定》(鲁宣发〔2014〕11号)和《关于山东省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鲁政职办〔2014〕1号)文件精神,贯彻严格、认真、审慎的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掌握标准、严格把关,对申报人员的岗位、学历、职称、履历、成果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核对,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全面,对材料申报过程中虚报资历、假冒岗位、伪造学历、剽窃成果等不正当做法,对违反规定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一经查实,将向全省进行通报批评,5年内不准再申报评定政工专业职务。
二、规范档案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上报评审材料说明》(鲁政职办〔2007〕2号)文件要求,逐级对报送的档案材料做好审核工作,各种表格要求书写工整、项目全面、内容准确。对于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有关原件确保齐全。档案整理要学习先进单位经验,统一装订顺序、申报格式以及目录封面等,做到规范有序、装订整齐、不缺不漏。
三、统一上报时间
请各市、有关企业、省直有关部门于9月底前召开政工职评中级评审委员会会议。各政工职评办公室于10月8日至15日将评定晋升思想政治工作高级专业职务人员的申报材料报送省政工职评办公室。不设中评委的省直部门和单位,请于9月12日前将申报晋升初、中、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的材料报省政工职评办公室。逾期不报者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通知。
山东省政工职评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