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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5 16:37 来源: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1.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2.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3.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严禁吸烟。
4.水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电器用具,拉设电线。
5.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器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6.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周围不准堆物,必须保持道路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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