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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标识牌:防火须知

时间:2019-05-25 16:37  来源: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文章摘要:


1.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2.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3.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严禁吸烟。

4.水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电器用具,拉设电线。

5.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器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6.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周围不准堆物,必须保持道路通畅。